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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中台灣區域治理平台

  • 發布單位:管制考核科

「中臺灣區域治理平台」原以中、彰、投、苗四縣市為 主,108 年開始,擴大縣市合作範圍,邀請新竹縣、雲林縣、 嘉義市加入,在既有的合作默契與豐富經驗基礎下,透過七 縣市團結力量,讓區域合作再創高峰。區域治理平台設置「空 污環保組」、「經濟發展組」、「交通建設組」、「觀光旅遊組」、「農產行銷組」、「衛生安全組」共六大議題組,配合輪辦機 制,由年度輪值縣市機關主政辦理。

中彰投苗竹雲嘉七縣市是一個緊密的共同生活圈,人口數高達 690 萬人,土地面積占全國 1/3,也是縣市最多的區 域平台,區域治理打破行政疆界,透過人的流通帶動區域的 發展。

為強化中臺灣七縣市橫向區域合作的機制與跨縣市資 源整合,自 108 年 4 月起由七縣市首長共同簽署「中臺灣區 域治理合作宣言」,持續深化議題合作,平台運作已進入第 4  年,共達成 110 項合作議題,內容涵蓋交通建設、空污環保、 衛生安全、農業行銷、觀光旅遊、經濟發展等領域,成效良 好,樹立區域治理合作典範。

為強化區域防疫量能,七縣市共同簽署「聯合防疫共同 守護中臺灣合作聲明」透過跨縣市攜手合作,建立更綿密 更完善的防護網,強化區域橫向合作,讓民眾安心!另外,由本市發起中部七縣市聯合共同與便利超商洽談利用互動 式資訊服務系統,提供民眾以善代金捐款服務,這項合作除了善的力量被擴散,與現在的減碳策略更是相輔相成。111 年針對空污環保議題本市提案「聯合管理跨縣市營建工程業者, 定期提供查核嚴重缺失名單供其他縣市加強稽查管 制」,共同合作污染防制措施。

中臺灣區域治理平台提高縣市合作機會中臺灣區域治理平台至今已邁入第 4 年,今(111)年輪由苗栗主政,在各縣市集思廣益推動下,今年平台共提出 29項中部七縣市區域合作方案,以及 9 項請求中央協助事項案,由於跨區域平台已運行多年,許多議案已建立起常態性 互助合作的機制,例如 7 縣市觀光旅遊的聯合行銷、農特產 品的聯合展售、執行地方型 SBIR 計畫的聯合成果展等,讓 縣市需求獲得夥伴支援,同時更容易被中央看見,發揮一加 一大於二的卓越績效。